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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公开通报
一、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案
2023年3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发现的线索,对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企业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天科染发膏(自然黑)”等,且在调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否认生产过上述产品,故意逃避调查,隐瞒其生产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事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等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该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从重从严行政处罚。
二、上海市金山区祝绍侠化妆品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三、青海舒洁酒店用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化妆品案
四、广州荣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案
五、天津市隆泰银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化妆品案
六、成都卓蓝雅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案
2022年5月,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线索,对成都卓蓝雅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企业委托生产并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卓蓝雅防脱育发洗发露”。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等规定,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
七、哈尔滨艾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乌马河分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
2022年10月,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产品抽检发现的线索,对哈尔滨艾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乌马河分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企业生产的“芊草主义头皮养护发膜”等化妆品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等规定,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
责编:朱青编审:陈曦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新华社出品:武汉广播电视台